公司拖欠工资和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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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拖欠工资并补缴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您作为店长,持有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等证据,维权基础扎实。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向公司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和补缴社保。催告应当通过EMS邮寄并保留邮寄凭证,这是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其次,若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您可以向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的情况尚在仲裁时效内。
在准备仲裁材料时,您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工资银行流水;3)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的其他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等);4)社保缴纳记录。这些证据将有力支持您的主张。
关于社保补缴问题,您还可以同时向杭州市拱墅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特别提醒您,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与公司负责人的沟通记录等。如果公司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您可以向仲裁委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建议您在维权过程中保持理性,依法维权。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且程序相对简便,您完全可以自行处理。如果您在仲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