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离职后绩效和补助未发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离职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9835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有
学历 / EDUCATION
博士
职业 / OCCUPATION
科研人员
所在地 / LOCATION
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主动离职,前面有多项补助应发未发,不搭理我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按比例补发预留绩效,应发未发补助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科研人员主动离职后存在多项应发未发补助,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提到的预留绩效和未发补助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拖欠属于违法行为。
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应得款项,保留书面沟通记录。
2. **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绩效及补助。
3. **诉讼维权**: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日内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补助发放记录、离职证明等,以支持您的诉求。拖延可能导致维权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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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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