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继承人未获遗产怎么办?
房产纠纷 1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涉及金额:1000000
大致情况:2026年2月份,因母亲去世,姐妹为继承权纠纷问题,母亲去世前留有遗嘱把全部遗产留给妹妹,母亲在世时,两姐妹共同赡养老人,但是姐姐是二级残疾,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却没有分到遗产,所以申请法律援助
诉求:我要求姐妹平均分配遗产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工作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遗嘱可能因未保留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您作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特留份权利。针对您咨询的**遗产继承**问题,核心在于审查遗嘱的合法性以及保障您作为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法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您姐姐作为二级残疾人,无经济来源,依法属于法律特别保护的“双无”人员,即使存在遗嘱,该遗嘱也因未保留其必要份额而部分无效。因此,您完全有权主张法定的特留份,这并非简单的平均分配,而是法律对弱势继承人的强制性保护。您的**遗产继承**维权路径清晰:首先,应收集并整理好母亲的遗嘱、您的残疾证明、无收入证明以及姐妹共同赡养的证据;其次,向遗产所在地即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遗嘱部分无效并判决为您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鉴于诉讼涉及专业法律适用和证据组织,且标的额较大,强烈建议您立即携带材料前往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或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即可获得律师帮助。请务必重视此事的紧急性,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以保障您的核心权益。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