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违约,我损失40万定金能追回吗?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买卖纠纷(退定金/延期交房/房屋质量)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涉及金额 / VALUE
400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农民
所在地 / LOCATION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3年12月我将一套房子卖给了温州人,我当时收了10万元定金,由于是政策性房子,政府到2025年8月份才把钱打给开发商,我九月份准备回老家办理房产证,就通知买房人准备好剩余的房款,过户的时候把房款给我,这时候买房人说他手头没钱,不想要了房子了,我的损失能不能问卖房人追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2025年10月份,为了减少损失,我又将房子卖给了他人,我能否向买方者追偿我的40万元损失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房产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若买方违约导致您损失,有权主张违约金及差价损失。
但定金10万已收,需结合合同约定计算:若定金罚则不足以覆盖40万损失,可依《民法典》第584条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包括转售差价。
您需收集:原买卖合同、催告记录、新合同及价差证明等证据。若对方拒绝,建议尽快起诉到台州黄岩区法院,避免诉讼时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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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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