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物业费由谁承担?房东欠费能解除合同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租赁纠纷(住房/商铺/写字楼)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
涉及金额 / VALUE
564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待业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6年6月28日签署租赁合同并缴费4700元一年租金,后因为房东物业欠费半年未缴纳,房屋损坏存在居住安全隐患加上房东频繁发送与租房无关骚扰信息使得承租人无法安心居住,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多次协商无果,房东拒绝协商,只要求法院开庭审理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全部租金,并承担违约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房东欠缴物业费导致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并骚扰您致无法正常居住,您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返还租金、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可解除合同。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无约定可依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实际损失。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租赁合同、缴费凭证、物业欠费证明及骚扰信息截图。
第二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解除合同、返还租金及违约金。
第三步:准备《事实陈述书》,按时间线列明房东违约行为。
第四步:开庭前完成证据固定,必要时报警取得记录。
【注意事项】
- 诉讼可能按实际居住时间酌扣部分租金。
- 切勿继续居住,避免损失扩大。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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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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