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黄谣骚扰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涉及金额 / VALUE
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从7月29号开始一直骚扰我,直到8月12号他给我表白被我拒绝之后,破防,开始骂我。说我是卖的,造我黄谣,我反击了。并且跟我朋友说了,我朋友气不过,帮我说了他。他还说他报警了。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这个有没有触犯到法律?他说他报警了。但是警察没有告知我们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对方持续骚扰、辱骂并造黄谣,已涉嫌侵犯名誉权,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治安违法,您有权依法维权。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拘留或罚款;若谣言网络传播,可能触犯《刑法》诽谤罪,需自诉追究。
【处理步骤】
第一步:保存所有聊天记录、截图、语音并公证。
第二步:携带证据到当地派出所要求受案回执。
第三步:若警方不处理,向法院提起名誉权民事诉讼。
【注意事项】
- 反击时勿用侮辱性言语,避免反被追责。
- 若骚扰升级,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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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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