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送手机分手后能要回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3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外卖员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恋爱期间女方向我索要手机,我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的大额附条件赠予,才去买的手机,现在出轨分手拒不归还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还钱,当时我花的一万三,就得还我一万三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赠送手机,分手后可以主张返还,但需证明赠与附有条件。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附条件赠与在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要求返还。本案中,对方出轨导致结婚条件落空,符合返还情形。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及出轨证据。
第二步:发送书面催告函,限期要求返还手机或折价款。
第三步:若对方拒绝,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注意事项】
- 三年诉讼时效,从分手之日起算,勿拖延。
- 证据不足可能被认定为普通赠与,务必保存好关键材料。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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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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