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坠亡总包推责如何区分责任索赔30万?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工伤一方,伤者已死亡
用工单位所在地 / JURISDICTION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涉及金额 / VALUE
30000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刷油漆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是贫困户,无法承担陪赏,总包想把全部责任推给我。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只是做工的,死者,是我叫去的,在打扫卫生走楼梯间掉下来摔死了,没护栏。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您作为召集人可能被认定为个人雇主,但总包若未尽安全监管义务,须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民法典》第1191条,用工单位对施工安全负有法定保障义务。总包明知您无资质仍发包,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处理步骤】
第一步:三日内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收集总包管理记录、无护栏影像及劳务关系证明。
第三步:书面要求总包出具安全责任划分确认书。
第四步:同步向住建局投诉违规转包,申请法律援助。
【注意事项】
- 切勿签署任何责任自认文件。
- 所有沟通保留书面记录,避免私下协议。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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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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