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致骨折又遭欠薪,先做伤情鉴定还是先追执行?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人身受到损害/咨询是否涉嫌犯罪
所在地 / LOCATION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涉及金额 / VALUE
45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对方是我前任老板,欠我 4500 工资不给,原欠我 7600 仲裁过后协商给我 4500 元还是不给,法院强制执行也不给,并把自己的公司公户不进账,换了一个别的公司,就在 9 月 14 号在街上偶遇到他,问他什么时候给我钱,他说在过一个月,如果不愿意就让我去告他等语言。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目前跟前任老板互殴,对方受伤了,我右手骨折无法正常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并文化程度有限,肯请援助律师帮助我受理案件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互殴与欠薪是两件事,应分开处理。先做伤情鉴定并报案,同时继续推进欠薪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可追刑责;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可罚款、拘留,情节严重可追究拒执罪。
【处理步骤】
第一步:尽快做伤情鉴定,固定医院病历和片子。
第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调查。
第三步:向执行法院申请纳入失信名单、限高。
第四步:提供新公司账户线索,申请法院调查。
【注意事项】
- 伤情鉴定越早越好,拖久证据易灭失。
- 报案时说明欠薪背景,争取认定事出有因。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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