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和拖欠工资能一起走劳动仲裁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7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补交2018年10月到2021年12月社保,以及2026年6月7月两个月工资。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及时补交和发工资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社保补缴不属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应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欠薪可申请劳动仲裁,两条路径可同步走。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由征收机构责令限期补足;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欠薪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应发工资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工资流水、考勤、工作群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据。
第二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第三步:在一年时效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讨欠薪。
第四步:单位出具欠条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 劳动关系证明是仲裁和社保投诉的共同前提,务必先固定。
- 欠薪仲裁时效仅一年,临近时效的应立即申请,勿拖延。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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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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