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他人强占多年,法律援助不受理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上海市金山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4000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案件情况说明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案件情况说明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宅基地被强占,法律援助不受理时,应先拿到书面不予受理决定,再走复核或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依据法律援助法,申请人对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核。宅基地侵权纠纷通常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处理步骤】
第一步:要求法援中心出具书面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第二步:收到决定后向金山区司法局申请复核
第三步:口头拒绝不出书面决定的,拨打12348投诉
第四步:同步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排除妨害之诉
【注意事项】
- 返还原物请求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
- 保留信访回执、报警记录等主张权利证据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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