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的钱对方不返还怎么追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投资分红/撤资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涉及金额 / VALUE
30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代开发票,钱到账,不返还给我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把钱给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代开发票的钱对方不返还,能否追回取决于发票是否对应真实业务。业务真实的,可按委托合同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转交委托人,对方拒不返还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三年,自对方拒付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发票复印件。
第二步:判断发票是否对应真实交易。
第三步:业务真实的,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四步:涉嫌虚开的,向税务机关举报。
【注意事项】
- 虚开发票的款项可能被收缴,追款反担风险。
- 务必先固定业务真实性证据,再决定路径。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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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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