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对象借钱不还怎么追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4519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扬田路6号跟对方网恋,并且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是双方从未跟我见过面,就让我给生活费,帮点外卖,买衣服,鞋子,手机,并且拿了我的钱去看病,总共花了24519块钱,对方说每个月固定还款,但始终没见还款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把对方总共花的24519块钱一分不少的追回来,并且诉讼费有对方承担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网恋对象借钱不还,能否追回关键看款项能否定性为借贷或不当得利,而非恋爱赠与。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借款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应返还。诉讼时效三年,自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导出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保留还款承诺原话。
第二步:通过收款账户实名信息查清对方真实身份。
第三步:身份真实的,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返还。
第四步:身份虚假的,携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注意事项】
- 对方承诺还款的聊天记录是胜负关键,务必保存。
- 每次催款可中断时效,注意保留催款记录。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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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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