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给的彩礼钱对方不还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2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在网上谈了一个女朋友,是湖北咸丰的,谈了一段时间,她在湖北老家没有上班,我就叫她来浙江温州,我上班这里一起相处一段时间,原来谈的时间里我就说过,我们俩合适了,结婚我给他30000块钱的彩礼。我叫他来温州,他就说这么远来,那你先给我20000块钱,我就来有个保障,我们相处一段时间,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的诉求就是要求她退还我的10200块钱的彩礼钱,既然她不喜欢我,不和我在一起,这是她的事。给她花的钱肯定要要回来。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对方不结婚也不退还的,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彩礼纠纷的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诉讼时效为三年。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明款项性质。
第二步:向对方发催告,要求限期返还并留存证据。
第三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婚约财产纠纷诉讼。
第四步:若对方虚构事实骗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注意事项】
- 日常小额红包和花销一般不支持返还。
- 注意三年诉讼时效,尽早主张权利。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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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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