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后拖欠工资该起诉谁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涉及金额 / VALUE
73715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于2026年3月5日入职深圳市龙华区鑫洲木业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现已注销)。因工厂拖欠劳动报酬,本人于2026年5月24日向其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合计拖欠工资27028.6元。该加工厂为个体工商户现已注销,周**是登记经营者,张**为实际控制人,二人应当承担付款责任。本案已经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立案,案号:(2026)粤0309民初23264号。现有证据:仲裁裁决书、劳动关系材料、工资凭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商注销资料等。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请求判令周**、张**连带向本人支付: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个体工商户注销后拖欠工资,登记经营者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将其列为共同被告起诉。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个体工商户债务由经营者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注销不免除经营期间欠薪债务。仲裁裁决已确认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是诉讼基础。
【处理步骤】
第一步:向法院提交追加实际控制人为共同被告的申请。
第二步:附微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明其实际经营。
第三步:整理入职时间、工资标准、解除时间计算表。
第四步:申请法院调取社保、银行流水、工商内档。
【注意事项】
- 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可能不被采纳。
- 实际控制人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仅判登记经营者担责。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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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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