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已鉴定警方不立案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我方受到人身损害/打架导致骨折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北京市东城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系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2015年的某天本人遭到他人殴打受伤,报警后派出所受理案件,办案单位委托司法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但办案机关最终认定涉案行为人无责任,既未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也没有作出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1. 撤销对本人的治安拘留处罚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轻伤二级已鉴定,警方不立案的,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立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其立案。故意伤害致轻伤追诉时效为五年,从犯罪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调取受案回执、鉴定意见书等书面材料
第二步:向原办案单位或上级公安申请立案
第三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第四步:就办案失职向督察或纪检监察反映
【注意事项】
- 先核实案发准确日期,确认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 治安拘留复议期限六十日、诉讼六个月,先查送达日期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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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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