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共同花掉的钱对方起诉要我还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重庆市江北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4.6.29到2026.10.19 对方在和我谈恋爱期间给钱花了钱 但都用于共同开销 花出去了 没有单独大笔转账给我个人使用 现在要我返还金钱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不返还金额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恋爱期间用于共同开销的花费,一般不构成返还义务,对方起诉要你还,你拒绝返还的立场有法律支撑。
【法律依据】恋爱中的金钱往来分赠与、共同消费、借贷三种。共同消费已实际花出、无单笔大额转入你个人独占使用,属自愿给付,非借款也非不当得利;对方须证明借贷合意。
【处理步骤】
第一步:整理聊天记录,固定对方主动给钱及用途表述
第二步:保留共同消费的支付凭证、订单和出行记录
第三步:保存对方现在索款的表述,证明此前未主张借款
第四步:若被起诉,在举证期内应诉并抗辩款项性质
【注意事项】
- 切勿在任何书面材料或聊天中承认借款或承诺还款
- 对方仅口头索要或发函时不必先行返还,返还可被视为认可债务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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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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