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在群里造谣没证据,名誉权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涉及金额 / VALUE
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首先: 我们四个人是摆摊卖柠檬茶的,大概有三年了,今天突然被同行拍我们正面照片发在群里,说我们闻他的茶,拿跟他一样的柠檬之类的,但是对方并没有证据,我们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子的事,我们有自已的货源,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维权,是否符合援助条件,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请求法律援助,因为都是文盲 也没有大量经济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对方无凭据在群里散布不实言论,涉嫌侵害名誉权,可依法维权并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侵权不要求实际经济损失,只要被第三人知悉即可主张。
【处理步骤】
第一步:完整录屏群聊,含群名、成员、发言和时间。
第二步:向群主或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并留记录。
第三步: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主张侮辱诽谤。
第四步:携困难证明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代理。
【注意事项】
- 群聊证据易被撤回删除,尽快固定。
- 名誉权诉讼时效三年,越早处理越好。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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