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房贷对方不履行怎么起诉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已离婚,还有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涉及金额 / VALUE
4963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房贷一人一半,对方不履行协议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申请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房贷各半的约定,可直接起诉要求履行,案由为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依《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财产处理条款的,另一方可诉请确认协议效力并判令履行;诉讼时效三年,自每期应付款到期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到民政部门调取备案离婚协议并加盖查询章
第二步:整理每期还款流水,算清对方未付累计金额
第三步: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案由选离婚后财产纠纷
第四步:立案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账户或房产份额
【注意事项】
- 诉讼请求写判令履行协议,不要写重新分割财产
- 核对最早一笔未付款是否临近三年时效,临近则尽快起诉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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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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