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登记为合作社成员,影响低保怎么注销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涉及金额 / VALUE
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13年在本人不知道情况下注册合作社,现农村家庭办低保,合作社法人不履行退社义务,可以起诉他么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合作社注销,补偿浪费费用时间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可以起诉,但建议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撤销冒名登记,再处理合作社注销问题。
【法律依据】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登记机关可撤销登记。民事诉讼时效三年,自知道被冒名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到登记地市场监管局调取合作社登记档案
第二步:核对成员名册、章程上签名是否本人所签
第三步:书面申请撤销冒名登记,附身份证及情况说明
第四步:向乡镇民政经办机构提交受理回执,澄清低保资格
【注意事项】
- 签名非本人所签的,可申请笔迹鉴定固定证据
- 诉求写确认成员资格不存在,比写退社更准确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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