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写了欠薪承诺书不给钱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6033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王**,身份证号511***************。于2026年3月6日进入广东南方建设集团分包项目天河体育中心周边管网改造工地做临电电工,由分包工头温**雇用,因温**和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按约定时期发工资。5月25日找温**鉴下拖欠工资承诺书对好了工资被迫离职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按承诺书上的工资,除去广东南方建设集团农民工专户打我的7000元还剩16033元由温**或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尽快打给我。不要继续拖欠。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持有包工头签字的欠薪承诺书,可直接向分包单位与包工头追讨拖欠工资,承诺书是核心证据。
【法律依据】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清偿责任;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离职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保管承诺书原件,拍照复印并留存转账记录。
第二步: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第三步:同步向住建部门申请动用工资保证金。
第四步:起诉包工头,并将分包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一年,务必在离职后一年内启动程序。
- 承诺书仅有个人签字时,起诉须一并列公司为被告。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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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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