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签了对方不履行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
涉及金额 / VALUE
60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6年1月18日,乡村两级组织修路施工,挖机开挖、扰动我家老宅后方地基,造成后方墙体受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已做危房鉴定。事后于6月5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对房屋进行加固修缮。至今协议没有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没有消除。证据:危房鉴定报告、调解协议、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申请人汪**,系案涉房屋权利人,填报手机号为其子女号码,由子女代为接收通知、沟通案情,代为提交相关材料。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按照之前签订的调解协议,对受损房屋进行加固修缮,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保障老人能够安全回家居住。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调解协议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申请司法确认或直接起诉,要求按协议加固修缮房屋。
【法律依据】依《民法典》及人民调解法,调解协议具约束力;经调委会主持达成的,可自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司法确认,确认后具强制执行力。
【处理步骤】
第一步:核查协议是否有调委会盖章
第二步:有盖章的三十日内申请司法确认
第三步:无盖章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四步:同步书面催告并保留送达凭证
【注意事项】
- 司法确认逾期只能走诉讼,切勿拖延
- 起诉前列明具体施工主体,避免主体不适格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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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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