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代签租赁合同被起诉租金该谁担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我方已被起诉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工地钢板租赁合同欠款,我是打工人,老板与联系人因私人借贷问题把租金扣了,导致联系方没有把租金交至钢板租赁公司,而起诉了我方,我本人(李**)是打工人当时在工地上签收了租赁合同所以被起诉了,在租赁期间原告方没有收到租金也没有联系过我,直到起诉了才通知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本案与本人无关,我可以提供证据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代签租赁合同被起诉,是否担责关键看签收属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职务行为则由老板或用工单位担责。
【法律依据】依民法典,行为人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在授权范围内签合同,后果由单位承担;个人未实际用货、未收租,一般不承担租金。
【处理步骤】
第一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主张职务行为、主体不适格。
第二步:申请追加老板或用工单位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步:收集老板安排签字的聊天记录、录音及工友证言。
第四步:提交考勤、工资记录、钢板用于施工的照片。
【注意事项】
- 切勿缺席庭审,缺席等于放弃抗辩权利。
- 一审败诉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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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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