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涉及金额 / VALUE
50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公司拖欠3个月工资,被迫离职!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恶意降薪8月3份降15000元9月份公司无人结算!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发放足额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仲裁中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离职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书面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写明因欠薪解除。
第二步:用EMS邮寄并保留回执,拍照留存。
第三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第四步:同步向劳动监察投诉欠薪及不出具离职证明。
【注意事项】
- 切勿只口头说不干了,否则难认定被迫离职。
- 仲裁时效一年,务必在离职后尽快申请。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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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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