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还罚款,员工该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涉及金额 / VALUE
4426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于2026年8月7日入职该公司,公司于每月20号发放工资,2026年9月23提出离职,不过我入职才一个月,没有相关岗前系统培训,订单也没有复核流程,产生了3000的经济纠纷,原本本月应向我支付的工资,公司没有按时发放还说要对我进行3000的罚款,我不认同。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认为公司这项损失不应该由我来单独承担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公司以罚款名义扣发工资不合法,属于克扣劳动报酬,你无需独自承担该损失。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因劳动者原因造成损失的,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也无权对员工罚款。
【处理步骤】
第一步:保存入职、离职及公司扣款说法的证据。
第二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欠薪。
第三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步:仲裁中要求公司举证损失真实性。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应发工资日起算,别拖延。
- 切勿签署自愿承担损失或同意扣款的文件。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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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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