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缴社保员工主动离职能拿经济补偿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涉及金额 / VALUE
9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6月8号入职,有聊天记录,8月份转正,没有证据,口头上说的,现在要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的社保都没有缴纳,今天才告知我10月份的社保给我缴纳了。签署的劳动合同,有打卡记录。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公司赔偿我1.5倍平均工资。补缴我7月份到我9月份的社保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能主张经济补偿,但拿不到1.5倍赔偿。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处理步骤】
第一步:书面发解除通知,写明因未缴社保解除。
第二步:保留邮寄凭证或微信送达记录。
第三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经济补偿。
第四步: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要求补缴。
【注意事项】
- 口头辞职或写“个人原因”将丧失经济补偿。
- 仲裁时效一年,解除后尽快启动。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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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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