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解雇员工补偿按底薪算合法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涉及金额 / VALUE
30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公司扩大搬迁至绍兴,解雇杭州员工。公司赔偿方案按照劳动合同底薪4500一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9000左右,我不同意公司方案,公司给出第二方案,保留岗位降薪降工价,本人也无法接受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赔偿按照12个月平均工资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不合法。公司搬迁解雇员工,经济补偿应按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能只按合同底薪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指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含奖金、津贴等,非合同底薪。
【处理步骤】
第一步:不签协商解除或自愿离职文件
第二步:书面告知公司不同意按底薪算补偿
第三步:收集合同、流水、搬迁通知等证据
第四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注意事项】
- 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
- 银行流水是证明平均工资最硬的证据,务必调取完整十二个月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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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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