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被未成年人损坏怎么起诉索赔?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44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于2026年11月1日,在王台春兴路与兴台一路交叉路口东北侧,被一名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实习人员用烟头将衣物烫坏,造成衣物损坏。事发后我当场和对方沟通赔偿、修补费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1. 请求判令被告(侵权人)赔偿原告衣物损失;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未成年人烫坏衣物,本人及监护人可作共同被告起诉索赔,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依《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本人有财产的先从其财产支付;财产损害诉讼时效三年。
【处理步骤】
第一步:拍照留存衣物原件及烫损情况
第二步:收集购买凭证或修补报价单
第三步:向派出所或学校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第四步: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基层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 起诉时将侵权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
- 主张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不宜写连带责任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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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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