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录用后反悔,租房定金损失能向公司追回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退费纠纷(培训/课程/驾校,或其他退费)
所在地 / LOCATION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6/11/1日,在此之前本人曾获中设科欣集团苏州分公司入职通知,通知人为该公司法人张**;翌日本人突发流感,向公司阐明原因,征得延迟一周入职同意,其后本人通过网络支付了租房定金。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因房东拒绝退款,故向公司追回支付的租房定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可以。公司录用后反悔构成缔约过失,租房定金损失可向公司追偿。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诚信原则及《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规定,公司违背诚信取消录用,应赔偿你因信赖录用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处理步骤】
第一步:书面催告公司限期退还定金,保留发送记录。
第二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
第三步:催告投诉无果,向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四步:同步依约定向房东主张返还定金。
【注意事项】
- 保存入职通知、同意延迟及反悔的完整记录。
- 诉讼时效三年,自公司明确拒绝入职之日起算。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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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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