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短信辱骂一年只留少量截图能要书面道歉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涉及金额 / VALUE
0 元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您好,我想咨询人格权、名誉侵权的事情:一年前,对方通过短信多次辱骂、羞辱我,我目前只保留少量短信截图。这件事给我造成持续严重的精神创伤,睡眠差、经常心慌胸闷,一直没有缓解。我的核心诉求不是索要高额赔偿,希望对方出具正式书面道歉,认识到言语辱骂的错误。想咨询:这种情况适合调解吗?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去对方书面道歉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可以主张书面道歉,短信辱骂构成人格权侵权,少量截图也能启动调解,但需先补强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以言语方式侵害人格尊严、名誉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民事主张赔礼道歉不以情节严重为前提。
【处理步骤】
第一步:对手机短信原始载体完整录屏,保留号码与上下文。
第二步:通过运营商或申请法院调查令锁定号码实名信息。
第三步:留存就诊病历、购药凭证等精神损害证据。
第四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申请诉前调解,提出书面道歉。
【注意事项】
- 原始手机务必保管好,截图勿删勿换机。
- 诉讼时效三年,证据越拖越难固定,尽早行动。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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