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绝进入工作场地应如何维权?

赵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涉及金额:87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今天早上上班,公司人事没有给我们的车辆写入场登记表,导致我们没法进入公司干活,联系人事后让我们步行进入,我们不愿意就没有上班,现在公司那边要求我们去上班,不上班的话今天算旷工
因为我们是日结,出于这种情况我们考虑不干了,要找人力结算工资,人力那边说压的3天工资不给结

诉求:要求人力结算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天猫保税仓打包工

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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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工作权利遭受不公待遇,特别是涉及到工资结算。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雇主仍需按日付工资。由于您所在的单位未能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并以此为由压扣您的工资,这本身就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法》,即便没有签订明确的书面劳动合同,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已事实形成,特别是有工作行为的实际表现。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其次,雇主不让员工进入工作场地,应视为雇主原因造成的不能工作状态,雇主应支付工资。

    您应尽速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此情况,并要求为您追回应得工资以及对方未签合同的赔偿。同时,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要未支付的工资以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您的行动是合理和必要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一位职工应当掌握的必备知识。针对上述不合法行为,采取法律手段是正确和有效的选择。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