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检员如何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天津市市辖区西青区
涉及金额:88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3月2日:发了简历
3月5日:去了地铁3号线安检基地进行面试。签合同缴纳安置费115元
3月7日-3月14日:一共上了8个班(我上的是压六个班日结中介说压六个班隔一天一结)至3月17日现在并未发我工资
诉求:希望能申请离职并将我应得的工资结清(一共8个班的钱)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地铁安检
所在地:天津市市辖区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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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已经提供了银行流水和劳动合同,这些都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情况的重要证据。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向天津汇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不予回应或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
此外,由于您提到缴纳了安置费115元,如果这笔费用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且未用于实际安置,您也可以要求退还。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一并提出这一诉求。
最后,提醒您在申请仲裁时注意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