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管诽谤我怎么办?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3.17号晚上 十点上下,商场商管在一家饭店跟老板吃饭并且我女朋友也在这家工作,商管跟老板几个人喝酒,在其中污蔑造瑶没有发生的事情 并且在我女朋友面前说我不是好人 做了一些龌龊的事情说了太多难听的话,诽谤我,并且对我女朋友说他手里有证据有相关视频,并威胁我女朋友喝酒 才给看
诉求:公开道歉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奶茶店长
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商管在公共场合对您进行诽谤,并威胁您女朋友,这已构成名誉侵权。您有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详细维权步骤和法律依据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商管在公共场合对您进行诽谤,已构成对您名誉权的侵害。
其次,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收集证据:包括在场人员的证言、录音、视频等,证明商管的诽谤行为。
2. 发送律师函:通过律师向商管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
3. 提起诉讼:如果商管拒绝道歉,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因为名誉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及时维权有助于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