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5年房东不修怎么索赔?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21978
大致情况:我在长安宵边租2房1厅的单位,主房间因为漏水,不能用,长达5年半,业主一直没有修理,到2024年4月才修理,到同年10月底才修理好,我提出对应权利损失的补偿,业主不同意,要我去法院起诉,
诉求:对应的房租损失权益,5年半,单位租金1000元,不能使用的主卧室占3分只一,约333元/月,共66个月
年龄:暂无
学历:博士
职业:退休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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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5年半的租金损失补偿,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房屋部分无法使用,承租人可要求减少租金或解除合同。建议您先收集漏水证据、维修记录等材料,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针对您主张的5年半租金损失补偿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法律要点:
1.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2. 维权要点:
– 您需要证明漏水问题确实存在且持续5年半
– 需证明主卧室因漏水确实无法正常使用
– 需保留与房东沟通维修的记录
– 需提供租金支付凭证3. 赔偿计算:
您提出的按主卧室面积占比(1/3)计算每月333元,累计66个月共计21978元的计算方式是合理的。但法院可能会考虑:
– 实际影响程度
– 您是否持续反映问题
– 房东的过错程度4. 维权建议:
(1) 先尝试与房东协商,可发正式书面通知
(2)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最后可向东莞市基层法院提起诉讼5. 证据准备:
– 房屋租赁合同
– 漏水照片、视频
– 维修记录
– 与房东的沟通记录
– 租金支付凭证
– 其他证人证言6. 风险提示:
诉讼时效为3年,您需注意部分索赔可能已过时效。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