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克扣且未缴社保怎么办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涉及金额:10000
大致情况:三月初,在江阴新世纪防水防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主管工作安排不合理,故意刁难,被迫自离,在该公司工作7年在职期间未缴社保,二月份,工资发放,无故扣除2875元,(合同一年一签)
诉求:追回我的二月份工作应得薪资,工作期间未缴社保,补偿期间损失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技工
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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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追回被克扣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针对您的情况,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1.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材料。特别是2月份工资被克扣2875元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主管刁难导致被迫离职的相关记录。
2. 社保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63条,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7年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社保补缴不受时效限制,但越早主张越有利。
3. 工资追讨:对于无故克扣的2875元工资,可先向公司发出书面催告,要求5个工作日内补发。若公司拒绝,可向江阴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
4. 经济补偿:由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和未缴社保的违法行为,您被迫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工作满7年可获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维权途径:建议优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协调解决,效率较高。若协调不成,应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无需费用,若对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特别注意:您与公司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若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若未签订,从第三次起需支付二倍工资。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