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陈女士 离婚纠纷 4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已离婚,还有纠纷

案发地: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屯昌县

子女:已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双方育有一女 ,因感情不和离婚,宝宝女方带大今两岁半,离婚协议写给男方,现在女方想要回抚养权。

诉求:双方育有一女 ,因感情不和离婚,宝宝女方带大今两岁半,离婚协议写给男方,现在女方想要回抚养权。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hr

所在地: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屯昌县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女方想要回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条件,建议尽快收集抚养能力证明和子女成长环境证据。

    针对您咨询的抚养权变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3. **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您作为母亲,若希望争取抚养权,需提供以下关键证据:
    – 证明您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抚养能力(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
    – 证明孩子长期由您实际照顾(如日常照片、医疗记录、幼儿园接送证明);
    – 若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疏于照顾、不良习惯),需提供相应证据。

    **法律建议**:
    1. 先与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可向法院申请确认;
    2. 若协商不成,可向屯昌县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变更符合孩子最佳利益;
    3. 注意2岁半子女虽未满8周岁,但法院仍会重点考察实际抚养情况和双方条件。

    **风险提示**:
    若男方目前抚养无重大过错,法院可能维持现状,建议在起诉前完善证据链。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