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致轻微伤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人身受到损害/咨询是否涉嫌犯罪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2025年3月23日晚十点半左右,我因邻里停车问题去4楼敲门理论(对方之前住4楼),对方从6楼另一个房子下来,在楼道内被对方从背后打倒在地并持续殴打,头部手臂腿部等多处受伤,没有监控和证人,对方不承认,我没有还手,但是对方身上有划痕,说是我打的,双方验伤都是轻微伤
诉求:道歉,并赔偿医药费及误工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职员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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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您有权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轻微伤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您仍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建议您立即收集所有医疗记录、验伤报告等证据,这些是主张赔偿的关键依据。即使没有监控和证人,医院的诊断证明也能成为有力证据。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对违法者处以拘留或罚款。同时,您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关于对方身上的划痕,您无需过度担心。公安机关会通过调查取证来认定事实真相。建议您保持冷静,不要与对方发生新的冲突。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1.保存好所有医疗票据;2.记录因伤误工的天数和收入损失;3.可考虑向居委会或物业寻求帮助调解。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