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伤如何索赔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刘女士 交通事故 3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涉及金额:110830

大致情况:2024年9月18日上午8点,被告驾驶甲车,原告驾驶乙车,在教工路工商大学附近,因甲车实施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事故中致原告受伤,原告无责任
由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湖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除医药费外,医生开具了病假单,建休贰周
赔偿有争议

诉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1019.87元、误工费 5405元、交通费 18元、车辆维修费 20元、护理费400元、精神损失补偿3000元,以及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中国人寿保险从业人员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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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合理损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无责方可以要求全责方赔偿全部损失。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赔偿项目合法性分析
    您主张的医疗费1019.87元、误工费5405元(按建休2周计算)、交通费18元、车辆维修费20元等项目,均属于法定赔偿范围。精神损失费3000元的诉求也有法律依据,但需结合伤情程度确定。

    2. 维权建议
    (1) 首先建议与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调解
    (2) 调解不成可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注意收集保存医疗票据、病假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据

    3. 诉讼注意事项
    (1) 诉讼时效为3年
    (2) 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诉讼费
    (3) 律师费需看保险合同约定

    4. 特别提醒
    作为保险从业人员,建议您同时查看自己购买的意外险条款,可能存在双重赔付可能。

    如需进一步指导具体诉讼流程或赔偿标准计算,可以继续咨询。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