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6年未完成怎么办?

陈女士 经济纠纷 4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涉及金额:200000

大致情况:2018年就在法院申请单位破产强制清算,至今为清算完毕

诉求:强制清算完毕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退休

所在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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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拖延6年未完成,已严重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向受理法院申请监督执行,并可要求追究清算组责任。

    针对该破产清算拖延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法律依据和维权方案:

    1. 法律依据: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3条、第112条规定,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在15日内指定管理人,清算程序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完成。您案件已严重超期。

    2. 维权途径:
    – 立即向原受理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限期完成清算
    – 可向上级法院(牡丹江中院)投诉原法院执行不力
    – 申请更换清算组成员
    – 要求追究拖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证据准备:
    请收集以下材料:
    – 2018年破产受理裁定书
    – 历次参与债权人会议记录
    – 与清算组往来函件
    – 财产清单等基础材料

    4. 特别提醒:
    注意清算组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
    – 隐匿、转移财产
    – 虚构债务
    – 不当处置资产等

    建议本周内立即采取行动,逾期可能导致财产流失。如需具体文书模板或进一步指导,可继续咨询。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