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6年未完成怎么办?
经济纠纷 4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涉及金额:200000
大致情况:2018年就在法院申请单位破产强制清算,至今为清算完毕
诉求:强制清算完毕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退休
所在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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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拖延6年未完成,已严重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向受理法院申请监督执行,并可要求追究清算组责任。
针对该破产清算拖延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法律依据和维权方案:
1. 法律依据: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3条、第112条规定,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在15日内指定管理人,清算程序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完成。您案件已严重超期。2. 维权途径:
– 立即向原受理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限期完成清算
– 可向上级法院(牡丹江中院)投诉原法院执行不力
– 申请更换清算组成员
– 要求追究拖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证据准备:
请收集以下材料:
– 2018年破产受理裁定书
– 历次参与债权人会议记录
– 与清算组往来函件
– 财产清单等基础材料4. 特别提醒:
注意清算组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
– 隐匿、转移财产
– 虚构债务
– 不当处置资产等建议本周内立即采取行动,逾期可能导致财产流失。如需具体文书模板或进一步指导,可继续咨询。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