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给的如意钱分手后能要回吗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涉及金额:50000
大致情况:2024年过年期间 因村里媒人介绍认识 一个礼拜后男方给了6万8如意钱 女方当时退回2万8如意钱 在后的相处过程中 发现男方相处不来 期间争吵不断 发现男方人品不行 现在想直接退回5万
诉求:是否可以直接退回5万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服务业
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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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属于特殊赠与,根据民法典规定,大额赠与可能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若双方最终未结婚,接受赠与一方应当返还财产。
具体到您的情况,男方给予的6.8万元\”如意钱\”具有明显的婚约性质。您已主动退回2.8万元,现主张退回剩余5万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金钱性质认定:需要明确6.8万元是否属于彩礼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 返还金额计算: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金钱用途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您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可能需要扣除部分合理支出。
3. 证据保存:建议保存好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款项性质和您的返还意愿。
4. 协商优先:建议先与男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5. 时效问题:注意3年诉讼时效,从您明确表示分手之日起计算。
实际操作中,建议您:
– 通过书面形式(如微信、短信)明确表达分手意愿和退款意向
– 与男方协商确定退款方式和期限
– 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
– 可考虑通过村委会或媒人进行调解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