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黄女士 离婚纠纷 29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已领证,想协商离婚

案发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子女:未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相亲结婚的,登记前对方父母全款买了一套房,记在我和他名下,商量好装修好才办酒,期间没有同居过,相处过程中我觉得不合适,现在提出离婚,

诉求:我想离婚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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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提出离婚,但房产分割是关键问题。这套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虽由对方父母出资,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权益:

    1. 房产性质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方父母的全款出资可能主张为借款或赠与,需要收集购房时的书面约定证据。

    2. 离婚程序选择:你们符合协议离婚条件,可到桂平市民政局办理。若对方不同意,您可向桂平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周期约3-6个月。

    3. 财产保全建议:立即对房产进行证据保全,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等。若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4. 装修费用处理:若您参与出资装修,需保留相关票据作为分割依据。装修增值部分可主张相应补偿。

    5. 协商策略:建议先尝试友好协商,明确您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可要求对方适当补偿。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您仍可主张房产50%份额。

    特别注意:广西高院对类似案件有判例支持,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一般按共同财产分割。建议尽快行动,避免对方单方面处置房产。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