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已领证,想协商离婚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子女 / CHILDREN
未育
共同债务 / JOINT DEBT
无
共同债务 / JOINT DEBT
无
涉及金额 / VALUE
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自由职业
所在地 / LOCA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相亲结婚的,登记前对方父母全款买了一套房,记在我和他名下,商量好装修好才办酒,期间没有同居过,相处过程中我觉得不合适,现在提出离婚,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我想离婚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提出离婚,但房产分割是关键问题。这套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虽由对方父母出资,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权益:
1. 房产性质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方父母的全款出资可能主张为借款或赠与,需要收集购房时的书面约定证据。
2. 离婚程序选择:你们符合协议离婚条件,可到桂平市民政局办理。若对方不同意,您可向桂平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周期约3-6个月。
3. 财产保全建议:立即对房产进行证据保全,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等。若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4. 装修费用处理:若您参与出资装修,需保留相关票据作为分割依据。装修增值部分可主张相应补偿。
5. 协商策略:建议先尝试友好协商,明确您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可要求对方适当补偿。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您仍可主张房产50%份额。
特别注意:广西高院对类似案件有判例支持,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一般按共同财产分割。建议尽快行动,避免对方单方面处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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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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