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流浪狗咬了物业不管怎么办

叶先生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人身受到损害/咨询是否涉嫌犯罪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涉及金额:2000

大致情况:发生在2025年4月16日上午12:00至12:20之间,在深圳宝安区新桥洋仔二路与洋仔西9巷里被流浪狗咬了(新富豪庭)无法找到狗主人,物业公司也不管。

诉求:要求物业公司(深圳市新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赔偿医疗费,交通法,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务工人员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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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物业公司对流浪狗伤人负有管理责任,您可以依法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具体维权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人,对流浪动物伤人事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您需要立即收集以下证据:1.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疗票据;2.现场照片或监控录像;3.目击证人证言;4.与物业交涉的录音记录。

    其次,关于赔偿标准:1.医疗费凭票据实报实销;2.误工费需提供单位收入证明;3.营养费可主张每日50-100元;4.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不超过5000元。建议先通过书面函件向物业公司正式索赔,列明具体金额和依据。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应注意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为保障您的权益,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深圳地区类似案件胜诉率较高,关键是要完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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