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充电宝欠20元不还怎么办?

易先生 经济纠纷 2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涉及金额:20

大致情况:我是易俊恒,电话16685211930。4月13日朋友陈某
借用我的美团账号租借充电宝,使用后拖欠20元费用。我已垫付费用,但对方拒不归还。现有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

诉求:要求对方还钱并进行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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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拖欠20元费用已构成违约,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持有的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是关键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您可以先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再次与对方协商,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归还欠款
    2.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保留好所有证据,包括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

    关于赔偿问题,除本金外,您可以主张合理的利息损失。根据司法解释,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可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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