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迟到早退无业绩被劝退要起诉怎么办
刑事案件 3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大致情况:试用期2个月,员工一个月不到,老是迟到早退,无业绩,劝退了。员工要起诉
诉求:如何解决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HR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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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员工频繁迟到早退且无业绩,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注意程序合法性,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风险。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所述员工\”老是迟到早退\”和\”无业绩\”的情况,如能提供充分证据,可以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2. 关键证据准备:
– 考勤记录(需员工签字确认)
– 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定结果
– 录用条件告知书
– 书面警告或谈话记录3. 风险提示:
如解除程序不当,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个月工资)。建议在解除前:
– 完善书面证据链
– 履行告知义务
– 确保解除通知送达4. 应对建议:
如员工已提起仲裁或诉讼,建议:
– 立即整理上述证据材料
– 准备书面答辩意见
– 必要时可主张员工存在严重违纪行为5. 特别提醒:
杭州市萧山区劳动仲裁委对试用期解除案件的审查较为严格,建议在专业指导下完善证据后再作处理。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