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兼职不想做了要付1700元违约金怎么办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涉及金额:1800
大致情况:最近一个月我在网上看到招聘外卖员兼职的工作然后我就去了解一下聊了几句说的是只要外卖单子送到500单车子的租金就免费,然后我就报名了出来提车子的时候。我就不想送了。我让他终结合同,他不终止。害得我拖到现在。请你们帮帮我,现在我跟他协商,他说要给我付1700才能终止合同,才能关闭那个
诉求:最近一个月我在网上看到招聘外卖员兼职的工作然后我就去了解一下聊了几句说的是只要外卖单子送到500单车子的租金就免费,然后我就报名了出来提车子的时候。我就不想送了。我让他终结合同,他不终止。害得我拖到现在。请你们帮帮我,现在我跟他协商,他说要给我付1700才能终止合同,才能关闭那个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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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遭遇了合同欺诈或霸王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得收取违约金。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所有聊天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如对方坚持收取费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您需要确认合同性质。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
其次,关于车辆租金问题。如果合同中确实约定完成500单免租金,但您未实际使用车辆,对方要求支付1700元终止费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维权建议:
1. 立即停止支付任何费用
2. 通过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
3. 准备证据材料向南宁市西乡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如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提醒:兼职工作也受劳动法保护,任何以押金、培训费等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损失扩大。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