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被索回该怎么办?

胡先生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涉及金额:16000

大致情况:2014年8月8号在社交平台认识的 10号见面了 期间两个人都是比较暧昧 属于男士的追求 我是主播 他在平台上刷礼物给我 包括线下转账有一笔是写着自愿赠予 还有大大小小节日和的520 1314 还有一笔为我购买电脑的费用6000元整 现在他要求我还我回去 我不答应 起诉还是否有

诉求:不还 因为是他自愿赠予 如果不是他愿意花钱 我也不会见他很多次 跟他了解 而且之后他对我的直播间造成损失 恶意去造谣我 还去平台投诉我 我很生气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兼职主播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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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经济纠纷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款项标明为赠予,则属于无偿转移,通常不可要求返回。在您的案例中,对方将金钱给您时有“自愿赠予”的说明,因此这部分资金理论上您不需要返还。特别是,在您提到对方曾因恶意造谣并给您的直播事业带来损害的情况下,您可能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首先,明确这笔钱是否真的如您所言标明为“自愿赠予”。如果是且您有相应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则这部分金额无需返还。若对方坚持要求返还,他必须在法院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这笔款项不是赠予,而是借款或有其他特殊约定。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对方通过网络造谣和对您职业造成的影响,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赔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网络侵权行为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适当的精神抚慰金。

    建议您整理所有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证据完整性和事实清晰是十分重要的,这将有助于您在可能的法律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对于对方不正当的网络行为,您也可能需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权利从搜集证据开始,确保在法庭上可以为您主张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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