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对方拒绝归还4000元借款怎么办?
经济纠纷 4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涉及金额:4000
大致情况:欠了我4000块钱 说不给我了 分手后
诉求:还钱让她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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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恋爱期间借款4000元对方拒不归还,可依法主张债权。建议立即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针对您咨询的恋爱期间借款纠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方明确表示拒绝还款已构成违约。
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整理完整的转账凭证和借款合意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
2. 向对方发送书面催款通知,留存送达证据
3. 向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标的4000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 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尽快主张权利
– 如证据充分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