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卡中途退费商家如何减少损失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涉及金额:3000
大致情况:我是健身工作室商家,客户在2025年5月6号,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对三健身季卡(90天),原价为4440元/每人,朋友转介绍优惠后以3600元购入,正常季卡到期时间为2025年8月5号,因为是特惠季卡合同标明不可延期,使用了50天后,因客户原因办理停卡服务,25年4月26来退费。
诉求:怎样让商家的我做到损失最小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法人健身教练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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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经济纠纷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您作为商家可主张合同约定的不可延期条款有效,并按照实际服务天数计算应退金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约定。您与客户签订的健身季卡合同中明确标注\”不可延期\”,这一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客户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费,属于单方违约行为。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损失:
1. 按合同实际履行比例核算退款:客户已使用50天,剩余40天未使用,按3600元总价计算,每日服务费为40元,应退金额为1600元。
2. 主张违约金:合同中若无违约金约定,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要求客户承担您因合同解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场地空置成本)。
3. 协商解决:建议与客户沟通,提供转卡、抵扣其他服务等替代方案,避免全额退款。特别注意:
– 保留完整合同及服务记录作为证据
– 所有退款协商务必形成书面协议
– 若客户坚持诉讼,您可主张合同条款的合法性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