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后仍需缴纳物业费吗

张先生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财物受损/借贷/其他经济纠纷

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涉及金额:3900

大致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未继续签订服务合同,仍然服务,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诉求:了解法律规定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自由

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服务的,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具体到您的案件,虽然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但物业公司仍在继续提供物业服务,您作为业主实际享受了这些服务,因此需要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费。3900元的物业费金额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针对这种情况,我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2.核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原合同标准;3.如对服务质量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并要求改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长期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甚至可能影响您的个人征信记录。建议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