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诱导消费拒绝退款怎么办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培训/教育/课程/驾校的退费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对方公司名称:武汉敏学众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7980
大致情况:本人2025年05月8日在 广东众联万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武汉敏学众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行政管理费用共7980元,该机构诱导报名缴费办理分期,后经细想并网上查询确认,发现有多人投诉要求退费,内容包括虚假宣传等,感觉上当受骗了。我在未超过24小让他退款,他各种理由不退
诉求:我的诉求是退还798元审核费,并取消合约及解除贷款分期。希望贵部门能够理解我的处境,协助我退回,谢谢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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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的教育机构退费纠纷涉及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您有权在24小时内撤销合同。该机构拒绝退款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您需要收集并保留所有与培训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将作为您维权的重要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您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
其次,您可以向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查处该机构的虚假宣传行为。同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是有效的途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协会应当受理您的投诉并协助解决纠纷。
针对您提到的分期贷款问题,建议立即联系贷款机构说明情况,要求暂停还款。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您可以主张因欺诈而解除贷款合同。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您可以主张三倍赔偿,因为该机构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4个月前